臺中市「世界之翼」建案廣告不實!富旺國際開發(fā)公司罰180萬元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市場快訊
臺中市「世界之翼」建案廣告不實!富旺國際開發(fā)公司罰180萬元
新聞摘要
  • 臺中市「世界之翼」建案廣告不實!富旺國際開發(fā)公司罰180萬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2016年11月30日委員會議決議,富旺國際開發(f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富旺公司)於銷售「世界之翼」建案廣告刊載「全區(qū)1F傢俱配置參考圖」、「全區(qū)2F傢俱配置參考圖」載有「依森健身房」、「掬月泳池」、「水漾SPA區(qū)」、「男烤箱更衣區(qū)」、「女烤箱更衣區(qū)」、「童心戲水池」等公共設施,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guī)定,處富旺公司新臺幣180萬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fā)現(xiàn),富旺公司於網站刊載,並於銷售現(xiàn)場發(fā)放輔銷平面圖插卡,當中「全區(qū)1F傢俱配置參考圖」、「全區(qū)2F傢俱配置參考圖」載有「依森健身房」、「掬月泳池」、「水漾SPA區(qū)」、「男烤箱更衣區(qū)」、「女烤箱更衣區(qū)」、「童心戲水池」等公共設施,足使消費者誤認該等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
 
然據臺中市政府表示,前揭公共設施「依森健身房」與所核準建造執(zhí)照所載為「排煙室」不符,「掬月泳池」及「水漾SPA區(qū)」與所核準建造執(zhí)照所載為「蓄水池」不符,「男烤箱更衣區(qū)」及「女烤箱更衣區(qū)」與所核準建造執(zhí)照所載為「梯廳」不符,「童心戲水池」與所核準建造執(zhí)照所載為「景觀水池」不符,應按建築法第39條規(guī)定,辦理變更設計。若違反建築法第39條規(guī)定依同法第87條規(guī)定處以罰鍰。
 
公平會表示,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之公共設施情狀,為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交易決定之因素,一般消費者據廣告內容僅認知於購屋後得享有廣告所揭示之公共設施,而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公共設施違反建築法規(guī)。
 
富旺公司雖稱有考慮變更設計將「依森健身房」由原本建築圖說位於「排煙室」移置左方管委會空間,與瑜珈室併同,惟「依森健身房」變更後縱使符合建築法規(guī)規(guī)定,亦與廣告所載位置及使用空間不相符。
 
另富旺公司亦自承未來無法以符合建築法規(guī)之方式交付「全區(qū)1F傢俱配置參考圖」、「全區(qū)2F傢俱配置參考圖」所載之「掬月泳池」、「水漾SPA區(qū)」、「男烤箱更衣區(qū)」、「女烤箱更衣區(qū)」、「童心戲水池」等公共設施,則案關建案於日後交屋時,消費者並未能獲得或合法享有廣告所示之公共設施空間使用,故案關廣告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guī)定。